2025年,市集建中心紧紧围绕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工作,从集建行业管理、市本级集建计划编制、造价咨询服务管理等方面推进集建工作。并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,落实行政执法“三项制度”,推动行政执体制改革,优化行政执法工作机制,提升行政执法效能。2025年度工作计划如下。
一、宣贯《集中建设管理办法》。市政府六届四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《宿迁市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》(宿迁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),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。2025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对《办法》进行宣贯。
二、指导县区集中建设模式建立。根据《宿迁市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》精神,推动各县区建立专门集中建设机构,确保集中建设工作得到有效落实。
三、编制2025年度集建计划。筛选符合集中建设管理规定的项目,会同市财政局落实资金来源情况并分析研判后编排2025年度市本级政府投资工程集建方案,下发年度集建计划。
四、修订《集中建设管理办法》配套文件。规范管理、制度先行。根据《宿迁市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办法》及时修订相关配套文件,为各方合力推进集中建设工作提供制度保障。
五、加强造价咨询服务管理。根据财政投资评审(含估算、概算、预算、招标控制价等)、工程结算初复审等抽取申请情况,适时开展造价咨询服务,并对造价咨询成果进行备案审核。
六、开展EPC申报材料审核。根据《宿迁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总承包评议实施细则》要求,常态化接收中心城区范围内EPC申报材料,并牵头组建评议组,形成评议报告上报市政府。
七、做好监管系统运行维护。完善现有宿迁市政府投资工程监管系统平台功能,抓好监管系统安全管理和运维管理,实现项目申报、方案审核、合同管理、进度跟进、资金监管等信息数字化。
八、强化行政执法培训。推动行政执法权由“相对集中行使”向“全员执法”转变,围绕“全员执法”目标,持续加大执法理论实践培训,提升执法实践操作能力和执法业务水平。
九、查处重大违法案件。牵头办理上级主管部门交办、违法行为跨区域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,做到查处案件分工不分家,形成执法办案工作合力。
十、注重执法指导监督。会同局法规处围绕执法人员调查取证、案卷制作及执法信息系统运用等方面,加强指导监督。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,对发现的问题推动及时整改到位。
十一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。加强行业普法和社会普法,将普法宣传贯穿于行政执法工作全过程。开展2025年度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普法月活动,创新普法宣传形式,扩充普法宣传载体,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。
十二、破解行政执法难题。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调研,对全市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归纳、梳理。定期开展疑难问题研讨,加大行政执法工作交流,学习先进的办案经验,集思广益,破解行政执法难题。